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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有理方却因违法扣车而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5-12-03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方娜)本来应该是原告,确因为不知道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违法扣车导致成了被告,还要承担返还车辆的民事责任,得不偿失。

  案情简介: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新Q-XX号的运输车辆一辆,因原告未及时向被告支付购车款,被告多次向原告催要均无果,被告遂派其工作人员抢走原告的车钥匙并将汽车开走,原告找被告索要车辆遭拒,遂向喀什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新Q-XX号车辆,并赔偿停运损失37650元。

  法院判决:本案原告与被告因车辆欠款产生纠纷,被告将原告的车辆扣押,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属违法行为。双方发生纠纷后,被告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应使用非法手段来解决问题,本案纠纷被告应承担全部责任。对原告要求被告返回车辆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停运损失的请求,因原告提交的证据系其单方计算,无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本院不予支持。遂判决由被告返还原告车辆。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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