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常连财 姜泓宇)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果,4月24日上午,靖宇县法院在吉林省高院的统一指挥下,举行了执行攻坚行动启动仪式,利用执行指挥平台,集中执行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该院院长、执行局局长和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活动。启动仪式还邀请了县人大、政协、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有关领导。
执行启动仪式结束后,靖宇法院执行局法官冒雨奔赴距离县城30多公里的花园口镇某村,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拘传到法院。此案申请执行人王大爷和张大妈已近古稀之年,因体弱多病且丧失了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生活拮据。王某因嫌父母偏心,产生了强烈的不满情绪并拒绝支付赡养费。2015年4月,王大爷夫妇二人向靖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自2015年起王某每年支付父母赡养费3600元,并一次性医疗费5000元。调解生效后,王某以与妻子离婚净身出户为由拒不履行生效的调解书义务。
此案经申请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王某被拘传到法院后,承办法官在向其讲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被司法拘留等严重后果,因其有能力履行却因对父亲的误解而拒绝履行义务,经合议庭合议,最终靖宇县法院决定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以此震慑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