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汪卫东 贾晓珍)为推进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改革,拜城县人民法院以事实审为重点,建立三项机制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一是推行事实认定清单制。以案件审理时间为主线,对庭前阅卷、法庭调查、合议庭评议等参审行为进行细化和明确,要求陪审员在参审案件过程中填制《参审案件事实认定清单》(以下《清单》),作为评议时发表事实认定意见的重要依据,并归入内卷保存。改革试点以来,陪审员参审案件377件、731人次,填制《清单》731份、填制率95.92%。承办法官也按要求填制《案件审理清单》,不仅为案件审理提供思维方向、提高案件质量,也为指导陪审员填制《清单》提供参考和指导的依据。改革试点以来,承办法官填制《案件审理清单》377份、填制率100%。
二是推行庭审评议两段制。明确案件评议过程以事实认定阶段和法律适用阶段的两段方式进行,以陪审员姓名拼音字母为序发言,围绕参审案件的事实认定问题、证据采信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认定。陪审员参审案件事实认定观点全部采纳的65%、部分采纳的27.7%、未被采纳的7.3%。承办法官在事实认定基础上提出法律适用意见,仅征求人民陪审员意见,不进行表决,评议过程由书记员完整记入笔录,避免简单附议,利于错误归责,提升陪审效果。陪审员未发表法律适用建议的占22%;发表建议的占78%,其中被法官全部采纳的有51%、部分采纳的有28%、未被采纳的有21%;庭审评议规范率92%以上。
三是推行参审案件均衡制。制定《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指导规范》,明确36名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每名陪审员当年度参审案件不得超过12件,保证参审人员的均衡性。陪审员可以通过手机APP,进入“拜城法院陪审员综合服务平台”个性化设置栏目,根据各自的需求,设置参审时间段及对应的参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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