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法院从廉政风险“空白点”着手对司法拘留案件进行专项督查
中国法院新闻讯(毛玲玲)司法拘留作为法院执行程序中最为严厉的制裁措施,有效地震慑了一大批心怀侥幸的被执行人,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从而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院长签发拘留决定书后,执行法官是否实施了拘留措施及未实施拘留措施的是否存在“关系案”、“人情案”等司法腐败问题呢?带着这些廉政风险点,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党组决定,由该院纪检监察室对此类案件进行专项督查。
通过阅卷反映:2016年,院长共签发拘留决定书153人次,实际拘留55人次,未拘留人数中履行完毕的有20人次、达成协议的23人次、被执行人下落不明18人次、体检不合格5人次。还有32人次通过卷面无法显示未实际拘留原因,针对此类情况,由纪检监察室向承办人下发书面告知书,由承办人三日内将书面说明以及相关印证材料交至纪检监察室。同时将院长签发过的未实际拘留的拘留决定书由纪检监察室统一收回,存入档案,防止腐败滋生。
2017年至今,该项举措已取得良好效果,通过卷面均能反映出是否拘留的实际情况,且未实际拘留的拘留决定书也由纪检监察室统一全部收回存档。
玛纳斯县法院党组时刻落实责任,将“一岗双责”纳入平时工作的点点滴滴,以权力制衡为中心,强化监督制度建设,不断加大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努力纠正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大力抓好制度建设,以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为突破口,找准监督切入点,力求查深查透,不留风险“空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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