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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一起特殊的死亡赔偿金分配案:虽失亲人 不失亲情

发布时间:2017-06-0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虽失亲人 不失亲情

呼图壁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死亡赔偿金分配案件

  中国法院新闻讯(赵丽丽)“谢谢你,法官!你为我们解决了这件闹心事儿,真的太谢谢你了……”在花甲老人叶某及被告安某的声声感谢中,原告叶某、苏某与被告安某、安小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经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1995年,马某携幼子苏某与被告安某结婚,婚后二人生育一女安小某。2016年初,马某因交通事故身亡,所得死亡赔偿金22万元均被安某全部领取。虽然死者长眠于地下,但是生者之间却围绕22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展开了激烈的争夺。

  原告叶某作为死者马某的母亲一方面要承受晚年丧女之痛,一方面又要为外孙苏某的未来担忧。被告安某称其为马某的丈夫,并且还要孤身一人抚养安小某,故对领取的死亡赔偿金拒绝分配给叶某、苏某。

  面对这起丈夫中年丧妻,孩子幼年丧母、父母晚年丧子的特殊案件,该案的承办法官意识到案件必须尽快得到处理,更不能简单一判了之,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于是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法”,首先安慰双方当事人悲伤和不稳定的情绪,然后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同时劝说双方当事人“马某尸骨未寒,大家不要再为赔偿金的问题大动干弋,否则可能会成为邻居茶余饭后的谈资,那样双方残缺的家庭来说可谓雪上加霜。”通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逐渐消融。承办法官又详细的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在开庭当日达成调解协议。

  此案承办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及双方当事人心理状况,充分发挥农村公序良俗习惯,了解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心态和价值取向,用群众能接受的语言和行为方式,借用亲情和友情打动当事人,促使双方互信和互相理解。承办法官通过多种“调解”方法,以说理和安慰相结合的方式化解了双方当事人抵触和对抗的情绪,使双方当事人从悲痛万分的精神痛苦中解脱出来,以理性对待现实问题,释法析理,彰显公平公正,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双方当事人本是一家人的亲情得以再现。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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