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揣着对法律神圣的向往,我踏入了拜城县法院的大门,刚刚大学毕业的我,工作经验一片空白,陌生的行业、陌生的部门,我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因为需要逐步学习法律知识,我自学了多部法律,对原先陌生的法律条文有了初步、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因为从别的部门调到了执行局,我现在成为了一名法院的执行员。
到执行局工作之前,听说执行局的工作好做,无非就是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向被执行人要钱,不需要对法律多么熟悉,也不需要下多大的工夫,而且到执行这一关时,当事人对案件的实体和程序都没有什么异议了,所以只要是个人到执行局都能干。但经过几次执行案件之后,现实的冲击,使我这个刚毕业的孩子,认识了执行,知道了执行难。
我依稀的记得,有一个执行案子。申请执行人家的小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因为贪玩,掉进了被执行人家里的费井里,不幸夭折,年仅5岁的小孩就这样离开了爸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一系列的判决之后,判处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132143元的赔偿金。那时候我才刚到执行局,法官带着我去执行这个案子。被执行人是一个50多岁的老太太,家里一贫如洗,老伴常年风湿,卧床不起,老太太也靠常年捡垃圾、费瓶子度日。当我们打开老太太家门时,我目瞪口呆,家里就剩一张方桌,一套锅碗,还有四面墙壁。加之一股恶臭袭来,实属难过。我偷偷的问着同事:“这该怎么执行?”只见同事一脸无奈,摇摇头不语。好在经过几日的调差,加之大队书记证实,被执行人有800棵小树正在生长。无奈之下,只能将其以物抵债,赔偿给申请人。刚做这个决定的时候,被执行人情绪很不稳定,因为她还指望这些小树养老。经过7、8天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小树归申请人名下,待小树长成,在依据法律,将其砍伐。
经过几个月的执行下来,真的才知道执行难。有的时候要走几公里的戈壁滩,才能了解申请人反映的情况;有的时候日出我们出,日落我们归;有的时候要和申请人解释很久,反而还会被误解。
不过我自豪,我是执行局的一员;不过我自豪,我是法院的一员;不过我自豪,我不忘初心,一直前进着。面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我们一如既往地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是的,我们自豪着,我们是执行员。(作者:拜城县人民法院 李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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