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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竭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06-1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文静)近年来,拜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立足审判工作,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撑起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定期与中小学的学生和老师进行座谈,听取其对法院工作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法律大讲台活动,通过法制教育进校园和组织学生参加庭审等方式让学生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6次,宣传教育了600多名学生,青少年法院开放日活动2次。

  二是庭审中结合青少年的思想特点,人性化审理。考虑到青少年群体的年龄和心理特点,该院专门制定了人性化的审理制度。一是在案前设置庭前帮教制度,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感化,促使其主动悔罪;二是在庭上实行圆桌审判,建立教育感化制度,力求通过语言教化和思想疏导,促使未成年犯改过自新;三是在判决上采取慎用刑罚制度,尽量选择适用非监禁刑,达到教育感化的目的。

  三是建立案后回访制度,及时掌握青少年的思想状况。该院建立了防范青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推行案后“跟踪式”回访调查制度,并根据调查情况建立个人矫正档案。通过回访和备案,及时掌握青少年犯改造时的心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对症下药,从而巩固教育、挽救的成果。

  四是加强对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帮教。该院深入家庭、学校、社区对于非监禁刑未成年犯通过个别谈心,走访等形式了解未成年犯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跟踪帮教,促其改过自新。

  五是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将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特别是拐卖、绑架儿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未成年人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办理。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给未成年人传授犯罪方法的成年犯罪从重处罚,切实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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