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翟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检察院驻团场检察室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同监所检察部门的协调沟通,从预防、规范、监督抓起,创新开展社区矫正活动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首先,该院检察室从抓“预防”入手,联合监所检察部门,通过经常性走访、临时抽查的方式,与社区服刑人员“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明确告知其权利义务,教育他们主动接受改造,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及再犯罪现象发生。
2016年以来,走访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30余人,为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法律宣传手册1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14件。同时,该院检察室还注重抓“规范”,建立了一系列内外部协作沟通机制,切实解决检察室和监所检察部门人员不足、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先后建立了《检察室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若干规定》、《检察室、监所检察部门信息互通机制》等制度,用制度保障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其次,为提高监督实效,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关口前移,变事后跟踪监督为全程同步监督。设专人负责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随时与社区矫正机构联系和协调,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增减及执行变更情况,对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动态监督,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社区矫正专项检察,通过查阅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等方式,查找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不规范和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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