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刘丽梅)严惩以危险驾驶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6月22日下午,玛纳斯县法院召开了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新闻发布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姚正军主持,玛纳斯县广播电台、电视台记者应邀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新亮通报了近三年以来该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情况,案件数量基本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其中2014年54件,2015年42件,2016年79件,2017年1至6月就已达45件;从年龄上看,被告人大部份是中青年,有个别是老年人;被告人身份以农民居多、无业人员次之;驾驶车型以摩托车居多、小型轿车次之;在交警主动查获中,因醉酒驾车与他人吵架,被他人举报逐渐上升。他特别强调,对于公职人员以身试法的情况,该院在审理过程中,始终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醉驾成因分析:一是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量大,和几杯不会有问题,在路上也不一定会遇到交警。二是驾驶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这是醉驾频发的主因。三是驾驶人员风险意识不强。醉酒驾驶人员往往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风险意识不强。四是劝酒、派酒等不良风俗习惯影响较深。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对此类案件采取积极稳妥态度,针对具体案件的处理,该院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依法严厉打击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对危险驾驶案件可能逃避审判的被告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启动快速审理机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另一方面,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确有悔改表现,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办案人员在进行社会调查、风险评估、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在新闻发布会上,刑一庭审判员张旭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还就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回答。
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该院旨在进一步宣传法律,提高普法知晓率,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法院的审判动态,起到震慑“醉驾”肇事者,警示教育他人的作用。同时告诫人们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的高成本性,以进一步营造守法、文明驾驶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甚至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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