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运华带队到伶俐镇对开展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检察讯 9月29日,根据青秀区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以青秀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运华为组长的第四督导调研组对伶俐镇就开展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调研,第四督查调研组副组长黄忠副检察长等其他成员参加了督导调研活动。
督导调研中,督导组查看了伶俐镇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的台账材料,听取了伶俐镇党委书记赵义宏对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南宁市委政法委、青秀区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有关部署的落实情况汇报,伶俐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也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青秀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运华对伶俐镇落实这项专项行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伶俐镇对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并就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强调了四点意见:
第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对开展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牵头部门,其他部门立足职能做好配合工作,压实主体责任,自觉把工作做到位。
第二,迅速排查。要细致排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苗头,做好排查登记、研判工作,及时汇总信息,加强分析,既要搞清楚显性问题,也要确保对隐性问题的及时有效发现,摸排摸底要有深度和精度,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第三,依法化解。对排查到的风险隐患依法化解,要有抓铁有痕的工作韧劲,自我加压,形成包案机制,落实到人,成立化解专班,形成合力及时化解。要强调依法办理案件,强化释法说理、热情服务,引导各方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四,长效防范。要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机制,长效防范。对个人极端案事件不能拖、不能推、不能压,对可能发生的个人极端案事件,及早把握苗头动向,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真正把矛盾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