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讯(胡智泉)旺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行“局队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监管”与“执法”的并行,有效推动执法力量整合、统一、联动,切实解决应急执法力量不够、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实现管罚一体化、权责一体化。旺苍县应急管理局积极推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队合一”,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标,全力推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落实,建立完善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为推动旺苍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统筹执法力量,形成监管合力
按照“局队合一”指导精神,在县委编委明确的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3个执法中队)人员编制基础上,将县应急管理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编入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各中队兼任执法人员,实行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含行政强制)无缝衔接,实现应急管理全员执法和大监管格局。
细化执法中队职能,不断优化专业水平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3个执法中队,在负责联系县委编委明确的全县各乡镇基础上,分别负责联系综合、危化(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工贸、应急救援、防灾救灾等领域监管执法。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根据岗位调整、执法资格变化等实行年度动态调整,不断优化队伍能力素质,加大应急管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监管”与“执法”相对分立的管理制度。行政检查由执法大队与各业务股室监管人员联合进行,行政处罚由执法大队进行。各业务股室监管人员按照职责要求在开展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案件移交流程移交至执法大队。二是建立行政检查、执法处罚、行政强制大执法格局。县应急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在接收到案件来源后,由联系行业(或联系案发地乡镇)的执法中队提出拟办意见及拟办执法人员,经大队负责人审签后参与案件办理,对于各业务股室移交的处罚案件,移交案件的业务股室执法人员参与案件办理。
实施考评奖励,坚持权责一体
为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协同配合,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旺苍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量化考评标准(试行)》,细化执法人员单位时间内检查企业数、隐患发现数及处置率、案件移交数及增量、参与案件办理数等指标。局相关股室、执法中队根据职责不同,实行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股室及干部全年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依据。
严格高效执行,强化责任考核
全局上下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保障“局队合一”体制落实落地。各股室按要求,在完成相应业务工作和日常监管的同时,履行好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职能,并配合好各执法中队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各执法中队做好与相关业务股室及执法人员的工作统筹调度,扎实高效地落实好“监管”与“执法”无缝衔接,进一步提升应急执法业务能力与业务水平。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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