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化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统筹力量攥指成拳
近日,浙江省农发集团纪委查处了下属绿农公司在内蒙古某市外租库点2.3万吨玉米粮缺失问题,对涉事粮库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集团监察专员办对有关人员违法犯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据悉,该案件是今年省农发集团纪委立案审查的第20个案件。
浙江省纪委监委紧盯国企监督的痛点难点,整合多方力量,攥指成拳,持续推动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针对省属企业下属二三级企业较多、管理链条长,监督力量分散,且容易出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联合指导,在省农发集团探索纪检监察“全企一体”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将国有企业总部与所属各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打破企业内部纪检监察机构层层设置、各管一摊的现状,强化企业总部纪委对所属各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
“以前集团纪委只有三、四个人,同时办两个案子就捉襟见肘,现在集团纪委总部统筹下属企业力量,工作人员扩充到十几个。”浙江省农发集团纪委书记、省监委驻省农发集团监察专员许尚金说。该集团纪委今年全年监督立项25件,发出监督建议书16份,监督提醒函10份,开展监督检查63批次,督促整改问题113项。
除整合企业纪委内部力量外,浙江省纪委监委还不断整合多方力量,进一步强化“室组企地”协同配合、贯穿联动。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在查办省属企业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室组企地协作配合的意见》,细化明确“室组企地”协作配合查办案件的程序和规则,积极探索推动实践“提级型”“帮带型”“互助型”办案模式。今年以来,该省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室组企地”联合办案优势,协同10家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开展初步核实、协同推进内审外调工作。
浙江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积极探索,不断向基层国企释放严的基调。湖州市吴兴区纪委监委联合区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办等单位开展国企领域风险排查和规范权力运行专项行动,要求各国企根据统一模板对本单位逐岗位、逐流程梳理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海盐县纪委监委建立国企领域重点问题线索台账,每月定期更新。云和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国资办组建联动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政治建设、权力运行、企业发展等6大类评价内容,制定专项监督清单。
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持续深化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护航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杜玲玲 陈晓峰)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