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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法院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3-06-2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田书岑)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遏制毒品蔓延的职能作用,6月20日,四川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对2件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2名被告人因毒品犯罪依法被判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22年8月3日,被告人邓某、薛某合谋共同购买冰毒贩卖后,筹集毒资1.5万元从上家处购得25克冰毒。当日,二人共同贩卖了1200余元冰毒给吸毒人员杨某。此后,被告人邓某三次容留薛某在自己家中吸食冰毒。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薛某以贩卖为目的而购买毒品,并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邓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法院结合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法判决被告人邓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八千元;被告人薛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本次集中宣判活动充分展示了南溪区法院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近年来,南溪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扎实履行禁毒法律职责,保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通过对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审理、集中宣判及“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村社”、法治副校长到辖区内学校开展禁毒法治教育课等形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禁毒的社会氛围。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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