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古丽努尔·如孜)“感谢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的体谅,我一定按约履行!”确签执行和解协议后,深受感动的被执行人吾某(化名)一边拭泪一边致谢。近日,巴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人性化执行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2019年,张某将价值50余万元的拖拉机卖给了吾某。此后的4年里,吾某陆续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后仍有2万多元未结清。由于吾某未能按时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张某遂诉至巴楚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案件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
巴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郭晓辉接手此案后,了解到吾某的儿子遭遇了诈骗,被骗走了大量钱财。这一变故导致吾某对剩余的欠款无力偿还。
执行调解中,张某了解到吾某家庭的困境后,做出了一个果断的决定免除吾某1.5万元的债务。当张某将这一决定告知吾某时,吾某一时愣住,随后眼眶泛红,紧紧握住张某和郭晓辉的手,感激的说:“谢谢你们,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报答这份恩情。”
在执行工作中,巴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具体困难,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巴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一方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在执行过程中传递司法温度,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纠纷,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