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603起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妻子谎称回娘家与他人同居 男子起杀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5-19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车彦霖)九台市女子孟某谎称回娘家,实质是移情他人并同居,其丈夫黄某发现妻子变心后十分愤怒,杀害妻子与情敌未遂。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新婚一年 妻子网恋他人

  被告人黄某,家住黑龙江省,今年35岁。黄某在长春打工期间认识了崔某,2012年5月,黄某带着崔某回老家举办了婚礼,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黄某很爱崔某,二人在一起生活的十分幸福。可是好景不长,2013年春节刚过,崔某便只身回到娘家,这一走就是半个月。黄某十分信任崔某,不曾想崔某竟会背叛自己。在这期间,崔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敦化市某村的男子林某,崔某隐瞒了自己已有男友的实情。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二人渐生情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从此以后,崔某在两个男人之间周旋,时间久了,崔某内心情感的天平更偏重于林某。

  2014年2月3日,崔某刚在黄某处过完年,便又以回娘家的借口离开了家。当日,崔某和林某便约好在长春见面。随后,崔某带着林某回到了九台市,并将林某介绍给了自己的父母。2月4日,崔某跟随林某回到敦化市某村,开始了同居生活。起初崔某还是肯接黄某电话的,每次通话态度都十分冷淡,后来崔某索性关机让黄某找不到她。2月16日,崔某担心黄某起疑心,便打开手机,黄某联系上崔某后,二人相约在长春见面。此次见面,黄某感觉崔某行为异常,只在长春待了一天,崔某又重回林某怀抱。

  QQ聊天记录发现妻子与他人同居

  回到家后,黄某登录了崔某的QQ号码,他发现妻子跟一个林姓男网友互动频繁,聊天内容十分亲昵。黄某这才知道,原来崔某变了心。黄某用QQ号跟情敌林某进行交谈,声称自己是崔某的丈夫。林某见状不甘示弱,不仅告诉黄某其已经与崔某同居,更是出言挑衅,还将自己的住处告诉给了黄某。

  2014年2月23日,黄某坐火车来到敦化市找崔某当面对质,崔某见到黄某后仍然欺骗黄某,称自己一直在长春打工。黄某十分愤怒,便与崔某发生争吵。此时林某出面劝架,并提出公平竞争,让崔某选择跟谁在一起。最终,崔某选择了林某。这一刻,彻底激怒了黄某。黄某向崔某索要这些年的花费,林某承诺会将钱打到黄某卡里。随后,黄某准备买火车票返回老家,可是想到多年来自己为崔某付出了许多,黄某心中十分抑郁,最终他决定要尽力挽回崔某。

  狠心妻子不回头 矛盾升级酿血案

  2014年2月24日,黄某以没钱回家为由再次约崔某见面。见面后,黄某恳求崔某同自己回家。面对黄某的劝说,崔某无动于衷,还是一心想着林某。二人僵持了近8个小时,崔某执意要回到林某住处,不肯罢休的黄某一直跟着崔某。

  林某见黄某纠缠崔某不肯离去,便提议到自己家中再谈。三人共处一室,黄某与林某再次发生口角,进一步加深了矛盾,此时的黄某难忍夺妻之恨起了杀机。黄某借口出去买烟,在楼下的五金商店买了一把单刃刀藏在了衣服兜里。黄某回到屋内,林某与崔某不仅没有意识到危险的来临,还当着黄某的面举止亲密。面对如此绝情的崔某,黄某的怒气爆发了,他趁林某不备一刀捅向其脖子。林某见状赶紧夺下黄某的凶器,并迅速逃跑。此时黄某发现了在一旁吓坏了的崔某,他又拿起酒瓶子狠狠砸向崔某头部,直到以为崔某死了黄某才罢手。黄某逃离现场后,崔某被闻讯赶来的民警送往医院救治。

  法网恢恢 难逃法律制裁

  2014年2月25日零时,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4年9月23日,黄某家属与被害人林某、崔某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分别赔偿林某、崔某一万元。

  法院审理该起案件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某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鉴于被告人黄某有自首情节,且系犯罪未遂,案发后,其近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本院可对其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