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一男子领取结婚证后称有血缘关系诉至法院离婚
——富顺县法院今日如期公审庭长建议双方调解
本网讯 昨日,本网报道了四川省富顺县一男子领取结婚证后不久称有血缘关系诉至法院离婚后,当地法院于今日进行公审。富顺县法院东湖人民法庭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今日上午,9时许,随着“砰”的一声槌响,庭审正式开始。经过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审判员询问、法庭辩论等民事诉讼程序之后,双方都基本认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虽然努力但也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而同意离婚。而分歧之处在于是否退还6800元的彩礼和怎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出租车。
◆在当事人陈述中,原告方提出了五名证人证明双方感情薄弱,请求法院判处离婚,对6800元的彩礼只字不提。随后,陈女士代理王律师陈述:“原告与被告属于旁系血亲第四代,于去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在法律上以确定为夫妻关系。我被告也同意离婚,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原告必须退还被告彩礼6800元,依法分割夫妻婚后购置的财产——出租车。”
◆对于陈女士提出6800元彩礼,原告先是以没有或自己不知情搪塞,后改称其礼为婚后够买电视,如果陈女士愿意可将电视搬回或者赔付3000元彩礼。至于陈女士提出的分割婚后购置的出租车,原告显然准备不足,原告和自己母亲回答不一。“先前原告母亲说买出租车的钱是自己借的,之后原告又称买车之钱是自己出的,他们在说慌,其目的可能是试图逃避夫妻财产分割。”陈女士代理律师、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王蓬勃律师向记者介绍到。
◆辩论之后,法庭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原告坚称只退还3000元钱,被告要放弃分割财产出租车;被告陈女士则表示:“必须退还彩礼,虽然彩礼金额不大,但自己要争这口气,因为是母亲借来的,加上父亲在自贡医院做手术。尽管家庭经济困难我本人也想放弃与他分手,但是原告太欺负人了。没有把亲戚和妇女当回事。所以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出租车,我将视他们的态度做相应的上诉准备,维护婚姻法给予妇女的合法权益。”
◆关注妇女儿童权益,奉献爱心与真情。陈女士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证,原被告双方能否达成调解?法院又将对这起公审离婚案下达怎样的判决书呢?我们将继续对此案进行关注,敬请广大网友留意我们对此案的后续报道!记者: 杨路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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